庭審目擊
  時間:2014年7月22日星期二
  地點: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
  目擊者:法制網見習記者範天嬌
  哥哥幫人“牽線”買地,拉紀委書記妹妹入伙當隱形“投資人”,不論盈虧都能收取高額“回報”。今天上午,安徽省廬江縣原紀委書記汪敦榮因涉嫌受賄,其哥哥因涉嫌利用影響力受賄,一同站在了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被告席上。
  出資要求高額回報
  今年62歲的汪敦榮原系巢湖市正處級督查員,曾任廬江縣副縣長、縣委常委、縣委副書記、紀委書記、政協黨組副書記。其哥哥汪敦如,原系安徽省工商職業學院後勤管理中心主任(副處級)。
  2005年年底,廬江縣中興建築安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張曉明找到汪敦如,想通過他向時任廬江縣湯池鎮黨委書記、鎮長的盧榮友說情,將鎮政府門前一塊約19畝的土地買下來開發小產權房項目。
  據張曉明交代,他想汪敦如的妹妹時任廬江縣委副書記、縣紀委書記,盧榮友考慮到這層關係,會給面子。果然,在汪敦如的游說下,盧表示同意。
  與一般請托辦事不一樣的是,盧榮友和汪敦如並沒有直接向張曉明收取“好處費”,而是提出由其二人和汪敦榮各投資30萬元,不參與開發項目經營管理,不論盈虧,張給每人30萬元“回報”。張曉明表示同意。但作為重要“投資人”的汪敦榮至此並不知情,直到其哥哥代她簽了協議一個多月後,她才被告知。
  多次聲稱“重感情”的汪敦榮說,一邊是親人,一邊是同志,自己沒有吭聲,後來和盧榮友給了張曉明30萬元。
  2007年5、6月份,張曉明在該塊土地上開發建設過程中,分別送給盧榮友、汪敦榮60萬元,送給汪敦如30萬元。2012年5月中旬,汪敦榮因得知盧榮友被組織調查,遂將30萬元退還給張曉明。
  心虛降低收益價碼
  2006年5、6月份,同樣為了買地開發小產權房,上海景春園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張啟春找到汪敦榮,想請她出面找盧榮友拿湯池鎮政府對面一塊約30畝的土地。
  “張啟春是招商引資回來的,縣裡還差他30畝地,當時我負責對接工作,所以他找到我很正常。”汪敦榮辯解說。
  但據多份證詞顯示,汪敦榮發揮的作用不可小覷,“張啟春想買地曾被盧榮友明確的拒絕。但其找到汪書記出面說情,盧榮友一口就答應了。”
  2006年10、11月,盧榮友、汪敦榮再一次提出相同的“投資方案”。不同的是,盧汪二人於2009年底在上海與張啟春商議獲取收益數額問題,張啟春提出給每人30萬元,但盧要求除本金外給每人200萬元。
  汪敦榮說,她當時很害怕,就單獨和張啟春說“不用考慮我”,後張提出給其除了本金外90萬元回報,她就同意了。
  2010年7月至10月,張啟春分三次給汪敦榮120萬元。2012年6、7月,汪敦榮、汪敦如分別到案,退還涉案款項。
  否認利用妹妹“引線”
  檢察機關指控,被告人汪敦榮利用職務之便,收受他人人民幣120萬元,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被告人汪敦如身為國家工作人員的近親屬,利用國家工作人員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,通過其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,為請托人謀取不當利益,索取請托人人民幣30萬元,應當以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
  汪敦如的辯護律師認為,汪敦如和盧榮友相識20多年,私下關係非常好。汪敦如沒有利用其妹妹影響力的主觀故意,而是以朋友身份進行撮合。汪敦如收的錢應理解為“介紹費”,其行為構成介紹賄賂罪。
  “是因為我幫張曉明找盧榮友說情,讓他如願拿到土地賺了錢。為了感謝我,給了我這些錢。”汪敦如說。記者註意到,由於車禍造成8級傷殘,汪敦如是坐在輪椅上被法警推上法庭。
  “汪敦如有介紹賄賂的行為,但本質還是利用其妹妹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,通過盧榮友職務上的行為,幫助張曉明拿地開發。其妹妹的身份起到的作用非常明確。”公訴人說。
  投資回報難掩受賄實質
  投資獲取高額“回報”是否是受賄行為,是庭審的一大焦點。
  汪敦榮的辯護律師認為,汪敦榮並未接受張曉明委托為其謀利,參與投資的事也是事後得知,這部分不屬於受賄。在指控的第二起事實中,她服務張啟春是正常履行職務行為,投資回報額也是由張啟春決定。所以汪敦榮以自有資金投資,收取回報,不完全符合受賄罪客觀要件。即使認定受賄,90萬元中也應除去合理的收益部分。
  “在幫張曉明拿地時,汪敦榮確實前期沒有參與,也不知情。但她事後知情,在整個項目還未實施時積極拿錢投資,並分享賄賂款,可視為對被其兄利用其職權、地位的便利條件,向盧榮友說情這一行為的默認,可視為汪敦榮實施了利用職務上的便利,為他人謀取利益的行為,構成受賄。”公訴人反駁說,而在幫張啟春拿地時,汪敦榮發揮重要作用,獲得回報數額雖非主動提出,但不影響受賄性質的認定。
  公訴人進一步指出,汪敦榮等人的投資無書面合同,獲利也沒有合理的計算方式,數額完全由三人自己決定,這是掩蓋受賄的方式。
  “我當了多年的紀委書記,從來不收別人的錢。因為一時糊塗,把自己引進犯罪道路,我願意接受法律處罰。”汪敦榮說。  (原標題:廬江縣原紀委書記與哥哥涉賄同受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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